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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长白山分公司 污水清运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


发布时间: 2024-01-23    浏览次数:

吉林省公路工程监理事务所有限公司(采购代理机构)受 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长白山分公司(采购人)的委托,就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长白山分公司污水清运服务项目(项目名称)(项目编号:jlswszb 2024-008 )以询比的采购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,欢迎有能力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进行报价,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项目概况

1.采购项目名称: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长白山分公司污水清运服务项目

2.资金来源:自有资金

3.服务期限:计划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。

4.合同包划分:本项目设置1个合同包,即wsqy01合同包。

5.服务地点:采购人指定地点。

6.最高限价:人民币60元/吨。

7.质量标准:满足国家及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。

二、服务内容

本次采购内容为长白山分公司所辖鹤大高速与龙蒲高速各收费站、养护工区院区及隧道值守站污水井、化粪池清运疏通工作。其中:

鹤大高速服务地点:长白山分公司、西沟收费站、雁鸣湖收费站、官地收费站/养护工区、敦化北收费站、敦化西收费站、敦化南收费站/贤儒养护工区、大蒲柴河收费站、沿江收费站及沿线隧道值守站。

龙蒲线高速服务地点:两江收费站/养护工区、松江收费站/养护工区、长白山北收费站、和龙收费站/养护工区及沿线隧道值守站。

三、应答单位资格要求

1.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,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,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。应答单位必须保证有24小时应急调度。对于采购人临时提出的污水处理要求,应保证在2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开展清运工作。

2.拟投入设备必须为企业自有设备,须具有运载能力≥6t或>11立方米密闭运污车至少一台,提供车辆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扫描件。

3.供应商需提供当地污水处理厂签订的相关污水接纳合同,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处理污水。

4.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。

5.业绩要求:提供近三年(2021年1月1日起至今,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)类似给固定单位清理污水项目的业绩一项(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)。

6.信誉要求:未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。

7.财务要求:近一年(2022年)财务状况良好。须提供财务报表,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,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。

8.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询比。

9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。

四、询比文件的获取

1.获取时间及方式:凡有意参加者,。

1)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;

2)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。

2.本次询比文件售价300元/合同包,售后不退。

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jlswszb@126.com邮箱。

账户名称:吉林省公路工程监理事务所有限公司
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红旗街支行

账号:4200221509000059642

请应答人在汇款时务必简写注明所参加项目的合同包、款项用途、单位名称。

五、应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

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24年2月1日14时00分;

应答文件递交地点: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南波大厦179-1号a座812室。

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,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,逾期送达的、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,采购人将予以拒收。

六、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

本询比采购公告在“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、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355娱乐平台官网”上发布。

七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、地址和联系方法

采购人: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长白山分公司

地  址: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松江镇松江高速入口

联系人:陈诗晗

电  话:15568238982

邮  箱:578140631@qq.com

采购代理机构:吉林省公路工程监理事务所有限公司

地  址: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南波大厦179-1号a座809室-812室

联系人:杜吉芹

电  话:15844992032

邮  箱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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